2月13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
1.不得违规开展黄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如通过微信群或小程序、APP、网站等互联网平台,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料名义,允许客户缴纳一定金额保证金锁定一定重量黄金的价格,后随金价波动按价差结算,允许平仓离场,未实际开展黄金实物交割。2.不得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活动。3.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实物转而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4.不得利用互联网直播等渠道违规宣传、开展黄金产品销售业务,不得通过各类软件、APP及小程序开展非法黄金交易活动,不得开发、兜售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不得为非法黄金交易软件、APP或小程序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5.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对商品销售状况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6.不得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等贵重材质,严禁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在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